• 2006-08-07

    从交通管理到社会制度 - [社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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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在一个交通论坛上,用这个教育人: 交通管理和人类进步一样。我们假定,人们都在路上走着,道路必然交叉,而十字路口就是人与人、人与资源、人与环境的冲突,人们都想又快又安全的通过这个路口。开始时没有管理,通过路口需要一定的自觉,然而好在人并不多,所以冲突也不多,但只要一有冲突便是恶性的,这个历史阶段被某些伪善的和别有用心的历史 “科”学家描绘成“美好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可是,毕竟人越来越多,路口就越来越混乱,最终,有人——不管是愿意还是被迫——要出头管一管了。在路口的历史上,管理诞生了。 有了管理后,又分三个阶段,首先是交警时代,有一个权威的象征——交警,它看得到的地方,人们比较老实——这算是某种自觉吧,但是是以惩罚直接相威胁的,交警说谁违章谁就违章,挨罚的往往大呼冤枉,而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几乎人人都各自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择手段,交警是上面派来的,这个权威的合法性并没什么根据,基本是先占先得,也有人把它叫做神权或者君权;第二个阶段是红绿灯时代,红绿灯是交警立在这里的,交警仍然用相对遥远的惩罚相威胁,这是秩序保存的主要因素之一,而大部分人在大步分时间内能够自觉,还因为大家基本上认可红绿灯这个标准,基本能保证自己遵守别人也遵守,这样虽不能保证每个人都比较快的到达目的地,但至少可以相对安全地到达目的地,当然问题也是有的:来到路口前赶上的是绿灯还是红灯,还要凭运气,如果有闯红灯的,被抓住的还是少数,而且交警毕竟是人,通融的余地也还很大,不过红绿灯毕竟不是人嘴两张皮,交警拿捏起来也要加点小心,威权的统治到来了;而第三个阶段,我称为立交桥时代,就是说,遵守规则,走你应该走的匝道可以保证你又快又安全地到达目的地,相反如果不这么做的话,你基本上不可能到达目的地,甚至连交警自己经过的时候也要规规矩矩地沿着桥的方向走。或者说,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和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是基本一致的,不需要或基本不需要用惩罚去威胁。换句话说,就是“一个良好的制度保证好人做好事,坏人不做坏事”,交警可以靠边站了。如果我们非要说这里还有权威的话,那么这个权威是大家都真正认同的权威,是要求每个人自己做自己的权威,我们把它叫做人权。 当然我们也看到,这几种做法除了对人的需要不同外,对投入的需要也是不同的,所以我们说,经济和民主水平还是有一定关系的,但并非必然和直接的联系,举例说,如果花建设立交桥的钱去雇佣一大帮的交警,你们认为这个路口的秩序会更好呢,还是更坏? 我们在哪个阶段?交警时代和红绿灯时代之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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