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02-05

    写给中国父母的一封信 - [社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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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http://ancylostomiasis.yourblog.org/) 既然由未婚先孕谈起,我就想说,男方对女方或者女方对男方都是小问题。既然这是他们感情冲动或自由选择的结果(否则就是犯罪啦!),那么就得承担责任,一点小小必要的惩罚也是应该的。然而孩子是无辜的,不要说未婚妈妈或者爸爸,就是中国(不要逮住这个词不放,我这么说是为了说明中国文化里的一些问题,而不是崇洋媚外)的已婚妈妈和爸爸都没有几个真正能够理直气壮的说,我是做好了准备才要这个孩子的。中国人对于下一代的功利主义思想太严重,他们总是希望自己的下一代能够怎样怎样,这里面涌动的思想的暗流其实就是“他能为我怎样怎样”。他们从未想过的是:一个人是否有权决定别人的一生!?在西方,孩子首先是一个人,其次才是一个孩子,在中国,孩子首先是一个孩子,其次还不一定是什么。中国父母所不明白的是:孩子并不是生下来就背负着一笔欠你的债,他不是一笔买卖,你也不是一个从孩子生下来就开始投资以期在他长大之后至少收回成本的投资商……无论如何请中国的父母们记住:孩子不是你的财产,不是,他是上帝的财产。人权天赋,而不是爹娘或是任何人赋予的。作为上帝的代理人的父母必须照看他,尊重他,而且决不可超越这至高无上的天赋人权,去支配他的一生。上帝创造了繁衍,正是为了让这世界能够常新,这正如上帝创造人类是为了从不可能之中创造可能一样。如果前人的经验永远有效,如果被历史证明的永远是正确的,我们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 父母们总是喜欢用“一切为了他好”或者“一切从爱出发”,来搪塞他们对支配权力的癖好。让我们来看看爱的真面目吧,不同于人们的一般认识,爱并非是一种利他行为,而是纯粹的利己行为。且不说历史上多少的惨绝人寰是在“爱”的大旗飘扬下进行的:爱祖国、爱真理、爱伟大的某某人……不要相信那些把爱描的得天花乱坠的三流谎言,那只是用来骗小孩子的。爱给当事人带来的往往是主观感受上的快慰,是一种心理手淫,或者说,疯狂和快感就是施爱的最大收获。这就是所谓“爱”的真实的狰狞面目。当然我们也能想到,它的执行者是可以不顾忌他人感受(哪怕是被爱的对象)而且可以不计任何代价的,遑论任何一般的道德准则和法纪。所以不要告诉我爱是至高无上的,我相信只有尊重才是至高无上的,因为我有一个标准:爱别人常常令人感到幸福,而尊重别人的选择却往往让人感到痛苦。 辛德勒不是因为爱那些犹太人才拯救他们的,他真正爱的是女色。他没有完整的英雄的人格,所谓善恶、爱恨在他的心中并不泾渭分明,他是因为自私才办起搪瓷厂,雇佣犹太人发战争财的,但在他作出那些决定的关键时刻,起因却不是因为爱上了某个犹太女人,这完全是出于尊重,对生命的尊重,对自己良心的尊重;相反那些刽子手们的行动却是出于他们对纳粹主义,对德意志民族的无私的爱。“一个如此不完美的人作了一件如此完美的事情。(《辛德勒的名单》影评)”整个故事只不过是关系到一个如你我般平凡的人──以及另外几千个人的生命──的小小选择。 我们不是英雄,所以我们能够办到,就从对待你的孩子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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